业务名称: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《阜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(阜公积金委字〔2019〕7号)、《阜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(阜公积金发〔2019〕32号) 申请条件: (1)职工如有公积金贷款,至提取日止需全部还清。 (2)集中封存满半年以上且未在我市和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。 办理流程: 
办理时限:申请材料齐全且能够认定真实准确的,即时办结;需要进一步核实材料的,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其中需异地相关部门核实的,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。 办理地点:海州办事处:阜新市海州区和平路24号; 阜蒙办事处:阜蒙县康大天成一品小区4#楼网点-7号、8号 彰武办事处: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77#楼77—9、10、11门 新邱办事处:阜新市新邱区阳光大街251号8门 清河门办事处:清河门区新昌路124-6、331门 咨询电话:12329 办理时间:上午8:30-11:45 下午13:00-17:00 其他说明: 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,可提取个人账户保留一百元及角分后的余额;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的,可办理销户提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