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19-12-16 点击数:
根据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,自2019年2月1日起,支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《阜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》。支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一类银行卡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(例如贷款协议等相关材料)到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。
阜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咨询电话:12329
总务处房产管理科咨询电话:0418-51105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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