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垃圾清运管理的通知

时间:2025-11-06 浏览量: 编辑:总务处

一、车辆管理

1.  车辆状态:必须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,确保无泄漏、无遗撒。

2.  行驶规则:校园内严禁鸣笛,按指定路线行驶,避开教学区高峰时段;校园内时速不超过15公里,教学区禁止鸣笛,全程礼让行人,禁止超车。

3.  停放要求:仅在指定垃圾点或停车场停靠,严禁占用消防通道、人行道及教学区域停放。

4.  应急管理:车辆故障需立即撤离作业区域并报备,同时调备替代车辆保障清运不间断。

二、人员管理

1. 严禁清运人员在校园内吸烟、酗酒、喧哗,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、宿舍区等非作业区域。

2.  安全防护:作业时佩戴手套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处理尖锐或有害垃圾需额外采取防护措施,避免受伤。

3.  配合管理:服从校园管理人员调度,主动避让师生,接受监督,对疑问耐心回应。

三、作业流程管理

1.  时间与频次:非寒暑假每日清运不少于2次(如早7点前、下午2点)。

2.  文明作业:轻拿轻放垃圾桶,不得在校园内分拣垃圾或随意丢弃杂物。装卸完毕后,需及时清理周边散落垃圾,确保地面整洁。   

3.  终端处置:必须将垃圾运往合法处置场所,不得在校内焚烧、掩埋或违规倾倒。

4. 清运车辆运输垃圾时需全程加盖密闭,防止垃圾散落、渗漏,确保运输过程无二次污染。




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总务处

2025114日   


下一篇: 供热注水通知

地址:中国•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    邮编:123000

版权所有: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总务处

  • 总务处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