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发放管理暂行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9-10-28 点击数:

 
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总务处文件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总务处发【20191      签发人:沈 

 

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总务后勤物资

采购发放管理暂行办法

 

第一章       

第一条  为适应学校后勤改革需要,进一步明确职责,加强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,促进工作更加科学规范,充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,本着厉行节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  物资采购范围与流程

第二条  总务处代表学校依法委托招投标公司对供货商进行公开招标,选定供货商。

第三条  总务处成立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。领导小组要在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信誉、产品质量、价格等定期进行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供货商资格。

第四条  物资采购范围为总务后勤系统所需物资材料,主要包括基本维修、保洁、绿化、亮化的各种备品、备件、花草、树木等材料(不包括办公用品)。

第五条  后勤集团每学年初提出物资采购总体计划,各中心根据生产维修工作任务需要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每月做出调整或补充计划。计划中应包含材料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及使用时间等信息。

第六条  后勤集团将总体计划报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执行,各中心每月调整的采购计划经后勤集团领导审核后,报总务处材料采购中心调整实施。

第七条 对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物资材料,由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采购。

第八条 突发性维修(零修)工作,随时报材料采购中心,由材料采购中心通知供货商及时送货,也可由维修人员到中标供货商处记账提取物资,由材料采购中心负责结算。

第三章 采购物资验收与管理

第九条 总务处材料采购中心按材料审批计划,对所购物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,做到三无产品不验收,材料信息及质量要求与计划不符不验收。

第十条 总务处材料采购中心认真做好材料的管理,仓库内物资摆放有序,分类存放,标示清晰,做到帐物相符。

第十一条 严格材料出入库手续,认真填写材料出入库单,标明材料名称、规格、数量及用途等,及时回收具有残值的废旧材料。

第十二条 材料采购中心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材料消耗情况。学期末向总务后勤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费使用情况。

第四章  采购物资领取发放与监管

第十三条 总务处成立物资使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定期对后勤集团材料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过程监管,并认真听取后勤集团对材料使用的反馈意见。

第十四条 总务处在中华路和玉龙两校园设立材料仓库,设专职材料保管员,负责材料的入库、验收、保管和发放。

第十五条 后勤集团各中心按需要领取所需物资材料,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,杜绝材料流失。

第十六条 材料领取须如实填写出库单,同时提供使用地点或使用人,随用随领。

第十七条 具有残值的低值易耗品,后勤集团各中心在领用材料时要以旧换新。

第十八条 后勤集团建立物资材料使用管理制度。

 

附件1: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附件2:物资使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 

 
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总务处

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

 

附件1: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  长:徐艳彬

  员:董明金  郑欣  丛占生   周慧芳

 

附件2:物资使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
  长:刘金铁  樊鑫国

  员:张立新  张轶佳  后勤集团各使用材料中心主任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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